实践课程教学细则

时间:2014-05-13 点击数: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重新设计。为把做好实践教学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细则。

1. 各相关系及课程负责人接到实践教学任务后应该高度重视,具体负责人要在安排下学期课程前做好相关计划。

2.负责人需要在实践课程开始前准备好详细的“实践教学方案”,内容包括实验内容、要求、进度安排、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等。

3. 负责人需要在实践课程开始前把参与课程的老师确定好,参与相应实践课程的老师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实践课程建设。

4.实践课程原则上应该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换算学时安排课内见面学时。

5.实践课程的成绩一般在当学期期末报送,确实因为有需要延迟到下个学期初报成绩的需要书面提出申请,由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报告同意后可以延期。

6.在实践课程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人员对该实践课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检验。

本细则由医药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