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优良学风班集体”奖励制度试行条例

时间:2012-12-15 点击数:

信工学院〔2012〕10号

各系、中心、教研室:

为培养良好的院风和学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提高班级活动质量,使学生成为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强,具备较强社会竞争能力和素质的实用型、外向型、开拓型、符合我国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级医药信息复合型人才,我院决定对大学本科一、二、三、四年级学生实行“优良学风班集体”奖励制度。特制订本试行条例。

本条例以基本规定、考核与奖励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基本规定

1、对象:医药信息工程学院一、二、三、四年级全体本科班级,为评选的公平性留级生不纳入留入班级考核范围内。

2、时间节点:每个学期奖励一次。

3、奖励金额:500元/班。

4、奖金用途:必须用于班级学风建设和班级活动。

二、考核与奖励

考核由学院主管领导负责,每学期根据学期末成绩进行一次本科班级考核。

1、班级学风良好,学生学习态度端正,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考试无违规作弊行为,根据班级本学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不含选修课),广州校区(含大学城校区和赤岗校区)、中山校区每个年级各评选出补考率最低的一个班级,为医药信息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

2、医药信息工程学院“零补考班级”可以兼得此项奖励。

3、医药信息工程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优良学风班集体”表彰大会,各获奖班级要撰写优良学风班风建设工作总结等汇报材料进行总结。

4、根据成绩结果,考核优秀的班级,授予“医药信息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光荣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三、本试行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医药信息工程学院;本规定自2012年12月15日起实施。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