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 学院计划成立2个复试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普通考生: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成绩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电子信息领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和人工智能专业的考生,报学校研招办审定后,由学院通知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详见本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请按以下顺序于左上角装订并写上准考证号及姓名):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应届生的学生证;

4.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反映个人能力的个人简历,简历中提及的获奖、科研和发表的文章等,需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8.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9.对于在2023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2.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13.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4.《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五、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线下)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复试时间

1. 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学位硕士复试:

报到时间:202342800-825

时间:202342日(星期天) 上午 8:30 开始。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2. 调剂考生:具体以学位点所发复试通知为准(待定)

七、复试基本流程

1.学院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复试小组秘书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完成身份核验后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4.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5.复试小组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八、考核方法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含专业英语)和实践能力测试(或实验技能测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分合格、不合格档次。

2. 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等,占复试成绩40%

3. 外语水平能力(含专业英语):专业短文朗读及翻译,占复试成绩30%

4. 实践能力测试(或实验技能测试):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复试成绩30%

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复试结果和录取

1.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照该专业方向缺额人数不小于120%的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十一、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在复试环节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52207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1018211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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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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