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暨首届评比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最主要的根据地,良好的宿舍环境与学习风气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为更好地推动我院学风建设,服务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以此活动为推力,建设优良的宿舍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一)创建类型

1.“学习型宿舍”标兵奖。

2.“学习型宿舍”优秀奖。

3.“学习型宿舍”进步奖。

(二)创建和奖励办法

“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每学期进行申报、考核和评比。创建活动的工作程序为申报、立项、创建、考核、表彰五个阶段。

1.申报:凡我院学生宿舍均可申报“学习型宿舍”。“学习型宿舍”类型分为标兵奖、优秀奖及进步奖三种。各宿舍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填写《“学习型宿舍”创建立项登记表》(见附件1)。申报工作在每学期第三周进行。

2.立项:学院对申报宿舍进行审核,确定全院“学习型宿舍”创建名单,并进行全院公示。审核立项工作在每学期第五周进行。

3.创建:从每学期第五周至学期结束均为创建阶段。各宿舍要围绕建设优良的宿舍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期间,宿舍成员因考试作弊受到校纪处分的,直接取消创建资格。

4.考核: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终期考核两部分组成,形式为达标考核。中期考核在每个学期第十周进行,中期考核填写《“学习型宿舍”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中期考核不达标的宿舍将取消创建资格。终期考核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进行,各创建宿舍填写《“学习型宿舍”终期考核【学风建设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学院结合日常考核及中期考核结果对照考核指标评定出最终的“学习型宿舍”(具体指标见附件3)。

5.表彰:考核通过的“学习型宿舍”,全院公示,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展示其相关优秀事迹;召开全院表彰大会(同时进行下一期“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的启动仪式),发放奖金,授以“学习型宿舍”奖牌。

6、奖励办法:设立“学习型宿舍”(标兵奖)两项,每项奖金500元;“学习型宿舍”(优秀奖)四项,每项奖金300元;“学习型宿舍”(进步奖)六项,每项奖金200元。授予获奖宿舍奖牌,发放奖金。

(三)首届“学习型宿舍”评比大赛

1、各班选一个宿舍参加“学习型宿舍”评比大赛,评比标准参照“学习型组织”创建办法,参评宿舍须填写《“学习型宿舍”终期考核【学风建设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上参评的详细材料。考核评审小组将对各宿舍进行评审。各班请于第五周星期二(4月7日)上交评审材料到院学生会学习部。

2、各班级在评比过程中要根据宿舍以前各学期的成绩,综合测评等综合考虑推选出最优秀的宿舍进行评比。

3、首届“学习型宿舍”评比奖励办法:比赛设“学习型宿舍”(优秀奖)六项,每项奖金300元,每个校区每个年级(非毕业班)一个宿舍。授予获奖宿舍奖牌,发放奖金。

(四)“学习型宿舍创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工办老师组成,学工办老师、院学生会成立创建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五)“学习型宿舍创建”领导小组对本实施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0日

“学习型宿舍”管理办法(草案).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一.docx